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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场促销活动的税务筹划

作者:fanfan 来源:未知 日期:2011-10-13 15:04:16 人气: 标签:
导读:摘要]大型商场的商品种类繁多,在销售利润较低,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克服了以前案例的缺点,在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前提下,讨论了在更…
摘 要]大型商场的商品种类繁多,在销售利润较低,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克服了以前案例的缺点,在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前提下,讨论了在更一般情况下,大型商场在折扣销售、销售加赠品以及买商品返还现金三种促销方式方案中,无论纳税人的销售优惠是多少,销售利润率为多少,折扣销售均是最优的选择,返还现金是最次的。
  [关键词]税收筹划 商场 促销活动
  
  在现代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大部分的商品供过于求的前提下,为了竞争,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当然,促销活动是一个很好用的招数,并 代写毕业论文   且有愈演愈烈的态势,以至于我们经常看到商家提供诸如打折、买一送一、满200送50等等各种优惠条件的促销。为了达到促销的成本效益原则,考虑这些方案的综合影响是选择促销方案的有效手段。目前商品的促销活动更多体现在大型商场中,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商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上的应为一般纳税人,大型商场在一般情况下符合该条件,因此文章在一般纳税人的框架下就几种常见的促销手段进行分别讨论,大型商场的促销中不仅是增值税,还涉及到所得税等问题,因此文章中根据一项促销销售行 代写硕士论文
为的总税负影响即自由现金流量来判断何种促销方案应为较佳选择。
  一、促销的常见形式及税收规定
  1.打折销售
  打折销售指的是商品在销售时直接按一定折扣销售或是满一定金额一定折扣进行销售。此种促销活动,现行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金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中扣减折扣。当然,前者税负较低,大多商场均采用前者。
  2.销售加赠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论文代写    ,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赠品应视同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并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个人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为保证让利,商场赠送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该个人所得税最后只能由商场承担。目前更常见的“满100送20元礼品或20购物券”属于此类促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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