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十堰警方近期侦破了一起跨区域流窜敲诈勒索案。案件中,餐厅老板陈某接到一男子投诉,该男子称两天前就餐吃到异物,即蚂蚁,需要赔偿10倍餐费,并以已离开餐厅为由拒绝当面商议。 某些不法行为人将目光瞄准餐饮行业,利用餐饮行业的监管漏洞和店主的恐惧心理,进行敲诈勒索。这提醒商家要提高警惕,不能轻易妥协。此次事件中,男子吃饭自带蚂蚁碰瓷餐厅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就法律规定而言,《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敲诈勒索行为,是指使用恐吓、威胁等手段,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交出财物。如果餐食内因餐厅原因出现蚂蚁,则就餐人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餐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则可以请求一千元的赔偿金额。这属于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 然而,本案中,荣某在餐厅就餐时,并没有发现餐食本身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相反,餐食内的蚂蚁是荣某自己携带并投入,因此,荣某向餐厅提出10倍餐费赔偿缺乏合法依据。可见,荣某以举报为由要求餐厅赔偿10倍餐费,使餐厅产生可能被曝光的恐惧心理,但尚未达到压制反抗的程度,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在结果上,本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次数多次的标准。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 本案中,从敲诈勒索的财物价值来看,涉案金额总共达到10余万元,远超出两千元至五千元的标准。此外,从敲诈勒索的次数来看,荣某共流窜28个省级行政区、80多个地级市作案,涉案数量达700余起,必然达到了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标准。 在处罚上,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可能的投诉行为,餐饮企业可以安装并维护好店内的监控设备,确保在发生类似事件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同时,当出现类似的投诉情况时,餐饮企业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对投诉事件保持警惕,仔细核实情况,不轻易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