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初兴,虽非以蔽体为目的,然到后来,着衣服成了习惯,就要把身体的各部分,都遮蔽起来,以为恭敬了。所以《礼记》的《深衣篇》说:“短毋见肤。”做事以短衣为便,今古皆然。古代少者贱者,是多服劳役的。《礼记·曲礼》说:“童子不衣裘裳。”《内则》说:“十年,衣不帛,襦袴。”襦就是短衣,袴就是不裳。《左氏》昭公二十五年,师己述童谣,说“(左瞿右鸟)鹆跦跦,公在乾侯,征褰与襦。”褰即是袴(《说文》)。此皆服劳役者不着裳之证。然襦袴在古人,不能算作礼服,外必加之以裳。既然如此,自以照现在人的样子,于襦袴之外,罩上一件长衫为便。然古人习于衣裳袍衫之外,亦必加之以裳。于是从古代的衣裳,转变到现在的袍衫,其间必以深衣为过渡。深衣的意思,是和现在的女子所着的衣裙合一的衣服差不多的。形式上是上衣下裳,实则缝合在一起。他的裳分为十二幅,前后各六。中间四幅对开。边上两幅斜裁,成两三角形。尖端在上。所以其裳之下端与上端(腰间)是三与二之比。如此,则不须襞绩,自亦便于行动了。深衣是白布做的,却用(左纟右由)镶边,谓之纯。无纯的谓之褴褛,尤为节俭(今通作蓝缕,其义为破,此又是一义)。士以上别有朝祭之衣,庶人则即以深衣为吉服。未成年者亦然。所以戴德《丧服》变除说:“童子当室(为父后),其服深衣不裳。”然自天子至于士,平居亦都是着一件深衣的。这正和现在的劳动者平时着短衣,行礼时着袍衫,士大夫阶级,平时着袍衫,行礼时别有礼服一样。然古人苟非极隆重的典礼,亦都可以着深衣去参与的。所以说“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礼记·深衣》)。民国以来,将平时所着的袍和马褂,定为常礼服。既省另制礼服之费,又省动辄更换之烦,实在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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