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于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矛盾并未因此而消除。国大党与穆盟合作的基础比较脆弱,合作的意义也有限,在良好的合作愿望背后潜伏着深刻的矛盾。印度不同宗教、政治和社会势力对勒克瑙协定的不同反应,为印度教派矛盾的加剧和殖民者挑拨宗教冲突、实行“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条件。印度历史学家马宗达曾说,国大党在1916年的行动,实实在在地为30年后巴基斯坦的出现奠定了基石,他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四、《蒙太古改革方案》
1917年,提拉克和贝桑特夫人发起的自治运动日益扩展,参加自治同盟的人越来越多,并逐渐从知识界和社会中上层扩展到下层群众之中。为了缓和印度人民的反英情绪,保证印度对英国作战的继续支持,英国政府决定在战略上稍作改变,采取一种和解的姿态。
印度自治旗
1917年8月20日,新任印度事务大臣蒙太古在英国下院发表了一个重要的政策宣言。印度前总督蔡姆斯福参与了宣言的起草工作,因此又被称为《蒙太古—蔡姆斯福宣言》。宣言称:“英国国王陛下政府的政策就是要让印度人越来越多地参与一切政府管理部门,并逐步发展自治制度,以便在英帝国的组成部分印度实现责任政府。”[22]《蒙太古宣言》是对前印度事务大臣莫莱立场的修正,莫莱在1909年实行立法会议改革时断然宣称,他的改革与逐步实现印度自治毫不相关。《蒙太古宣言》的发表是印度民族斗争道路上取得的一个重要胜利,该宣言使自治运动的发展不再被看成是扰乱治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