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瓜原产于印度尼西亚,中国最初种植是广东、广西。现在云南、贵州都有。据我所知,最爱吃苦瓜的似是湖南人。有一盘炒苦瓜,—加青辣椒、豆豉,少放点猪肉,湖南人可以吃三碗饭。石涛是广西全州人,他从小就是吃苦瓜的,而且一定很爱吃。“苦瓜和尚”这别号可能有一点禅机,有一点独往独来、不随流俗的傲气,正如他叫“瞎尊者”,其实并不瞎;但也可能是一句实在话。石涛中年流寓南京,晚年久住扬州。南京人、扬州人看见这个和尚拿癞葡萄来炒了吃,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的。
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从南方运来的,买的也都是南方人。近二年来北京人也有吃苦瓜的了,有人还很爱吃。农贸市场卖的苦瓜都是本地的菜农种的,所以格外鲜嫩。看来人的口味是可以改变的。
由苦瓜我想到几个有关文学创作的问题:
一、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提出“这样的作品能写?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作品?”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一样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如现在的某些北京人。